各鄉鎮(街道)教育黨總支、市直各學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扎實推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實施,落實《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現將《禹州市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本文件簽發之日起,《禹州市師德師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禹教體辦〔2021〕20號)文件自動廢止。
2023年2月28日
各鄉鎮(街道)教育黨總支、市直各學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扎實推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實施,落實《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現將《禹州市師德師風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本文件簽發之日起,《禹州市師德師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禹教體辦〔2021〕20號)文件自動廢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