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動“八五”普法規劃實施,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健全新時代志愿服務體系的意見》,充分調動我市志愿服務力量開展公益普法宣傳活動,打造優質普法品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在我市建立一支“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務隊伍,廣泛開展新形式的普法志愿服務活動。現將招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募原則
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二、招募對象
面向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的工作人員,群團組織、行業協會工作人員,各高校法學專業的師生,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退休法官、檢察官、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以及具有法律知識、熱愛普法公益事業的其他社會各界人士進行招募。
三、招募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紀守法,品德良好,作風正派,對法治建設以及法治宣傳教育有一定的了解;
3.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有較好的法治素養,具備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4.對服務區域的村規民約、風土人情較為熟悉,善于營造鄰里團結友愛、溫馨和諧的近鄰新風尚;
5.服從隊伍安排,自愿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以及當地守法普法協調小組的統一協調調度,開展普法活動;
6.甘于奉獻、樂于付出,熱心普法公益事業。
四、招募流程
(一)報名
報名者需填寫“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報名信息表,表中照片位置粘貼藍底免冠電子照片,市級層面的報名者請將報名表于2024年8月15日前報送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郵箱xcpfb3409@126.com;各縣(市、區)報名者根據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安排,及時報送至當地司法行政機關。
(二)審核
市、縣兩級司法行政機關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按照招募條件,根據報名人員工作經歷、專業特長、綜合素質等,審核確定志愿者名單。
(三)公示
擬確定的志愿者名單將統一在許昌市司法局官網、法潤許昌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招募為許昌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
五、服務內容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總體要求,參與普法志愿服務活動,不斷提升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提升群眾對法律法規的知曉度。
2.深入宣傳憲法、民法典、與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內法規,積極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傳月”“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的普法活動,積極參與法律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軍營、進網絡等活動,持續掀起法治宣傳熱潮。
3.自愿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過程,在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過程中開展實時普法。積極參加法治宣傳教育課題研究、理論研討、法治宣傳調研等活動,對全市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探索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工作實效。
4.根據工作安排,對各單位線上發布的普法宣傳活動信息、“以案釋法”短視頻、優秀法治文化作品等進行宣傳推廣,并積極參與“蒲公英”原創法治文化產品的制作。
六、志愿者管理
(一)實行總量控制、動態調整。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進入和退出機制,每年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二)嚴格退出機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按程序移出志愿者隊伍:
1.自愿申請退出的;
2.違反相關規定,受到投訴查證屬實的;
3.受到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的;
4.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行為,不再適合參與志愿服務工作的。
(三)表現突出的志愿者,優先推薦為“八五”普法工作先進個人,在全市公開通報表揚,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