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統籌地區以外交通、食宿費申領
二、事項簡述:
1. 辦理內容:工傷人員經同意轉院轉診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醫療費用的同時申報工傷人員統籌外交通、食宿費待遇。
2. 適用對象:已辦理工傷保險待遇資格登記,申報單位與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時所在單位一致(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集團內部變更合同的工作人員除外)。
三、辦理材料:
1. 《工傷醫療(康復)待遇申請表》;
2. 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住院醫療費用發票、交通、住宿費用票據原件一份。
四、辦理方式:現場辦理
五、辦理時限:45個工作日
六、結果送達:現場取件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八、辦事時間:
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九、辦理機構及地點:
1. 辦理機構:禹州市社會保險中心
2. 辦公地址:禹州市政務服務大樓4樓489房間
十、咨詢查詢途徑:0374-8288576、現場經辦窗口、網站等
十一、監督投訴渠道:0374-827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