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博謙商貿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北京萬澈環境科學與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禹州市博謙商貿有限公司倉儲項目(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市花石鎮花南村,占地面積46000平方米,總投資8000萬元,年儲運80萬噸貨物。生產工藝為:原煤→過磅、登記→卸煤→儲存→粉碎→配煤→裝煤→過磅、登記→外售。主要生產設備:裝載機、粉煤機、正面吊、挖掘機、洗車機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按照《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要求,主動公開已經批準的《報告表》,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①粉煤機密閉并設置引風管,投料口和出料口設置集氣罩,收集的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25米高排氣筒排放;②儲煤倉庫密閉,并設置硬質門,地面硬化,設置固定噴干霧裝置;③食堂油煙經1套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煙道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表4、表5標準和《河南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年修訂版)附錄2通用行業其他工序的要求;食堂油煙排放濃度及油煙處理效率滿足《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中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限值要求。
2、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圍農田施肥,不外排;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循環利用,不外排。
3、噪聲
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東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南、西、北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袋式除塵器收塵灰收集后外售;②沉淀渣收集后外售;③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廠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t/a 氨氮:0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