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粒粒熟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北京萬澈環境科學與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河南粒粒熟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裝備制造園,占地1195.48平方米,總投資額500萬元,建設年產1200噸餃子,800噸燴面。生產工藝:外購原材料-蔬菜、肉類分揀清洗-分切攪拌-拌餡-和面-分割整形-壓面-包餡成型-速凍-包裝-成品入庫。主要設備:切菜機、切肉機、甩菜機、拌餡機、壓面機、自動餃子機生產線、和面機、燴面機。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經批準的《報告表》,并接受相關方的咨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有組織:項目和面廢氣進料口設置側吸集氣罩,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限值。
(2)無組織:地面硬化、車間密閉。無組織源排放的顆粒物廠界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肉類清洗和含油設備清洗經油水分離器處理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與蔬菜清洗、不含油設備清洗、地面拖洗廢水均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禹州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外排水質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禹州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要求。
3、噪聲
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廢包裝袋收集后外售至廢品回收站;②廢油脂交由廢油脂回收商回收處理;③廢棄菜葉、收塵灰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廠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486t/a 氨氮:0.028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4年3月12日
你公司報送的由北京萬澈環境科學與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河南粒粒熟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裝備制造園,占地1195.48平方米,總投資額500萬元,建設年產1200噸餃子,800噸燴面。生產工藝:外購原材料-蔬菜、肉類分揀清洗-分切攪拌-拌餡-和面-分割整形-壓面-包餡成型-速凍-包裝-成品入庫。主要設備:切菜機、切肉機、甩菜機、拌餡機、壓面機、自動餃子機生產線、和面機、燴面機。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經批準的《報告表》,并接受相關方的咨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有組織:項目和面廢氣進料口設置側吸集氣罩,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限值。
(2)無組織:地面硬化、車間密閉。無組織源排放的顆粒物廠界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肉類清洗和含油設備清洗經油水分離器處理后進入市政污水管網,與蔬菜清洗、不含油設備清洗、地面拖洗廢水均通過市政污水管網進入禹州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外排水質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禹州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要求。
3、噪聲
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廢包裝袋收集后外售至廢品回收站;②廢油脂交由廢油脂回收商回收處理;③廢棄菜葉、收塵灰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廠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486t/a 氨氮:0.028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