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瑞興復合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藍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禹州市瑞興復合材料有限公司節能降耗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市小呂鄉劉坡村1組,為技改項目,不新增占地,總投資額3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石灰粉生產線新增篩分工序,超細石灰石粉生產線雷蒙磨改為立磨。技改后石灰粉產能為2萬t/a,超細石灰石粉產能為6萬t/a,石灰石粉產能為12萬t/a,技改后總產能不發生變化,仍為20萬t/a。技改后全廠生產工藝為:①石灰粉生產工藝為:原料-投料-篩分-破碎-熟化-選粉-成品;②超細石灰石粉生產工藝為:原料-投料-破碎-磨粉-成品;③石灰石粉生產工藝為:原料-投料-破碎-篩分-選粉-成品。主要新增設備為:篩分機、立磨機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按照《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要求,主動公開已經批準的《報告表》,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磨粉廢氣設集氣管道收集后經1臺氣箱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2)篩分機上方設半封閉集氣罩,成品倉呼吸孔設集氣管道,以上廢氣收集后共用1臺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篩分和成品倉廢氣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石灰、電石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8-2022)中石灰制品生產排放限值要求;磨粉廢氣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和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排放要求。
2、廢水
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
3、噪聲
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后,各廠界噪聲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除塵器收塵灰收集后定期外售;②石灰殘渣經渣罐收集后定期外售用于筑路。③生活垃圾定期交環衛部門處理。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廠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t/a 氨氮:0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