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源辰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河南藍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禹州市源辰建材有限公司產品提升技術改造項目(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市鴻暢鎮賈灣村,為技改項目,不新增用地,總投資額5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對現有工程骨料(21~26mm-75萬t/a、26~38mm-60萬t/a)生產線產品進行整形,項目建成后年產125萬噸精品骨料。生產工藝為:原料(21~26mm-75萬t/a、26~38mm-60萬t/a)→初次整形→篩分→二次整形→篩分→成品。主要生產設備:整形機、篩分機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按照《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要求,主動公開已經批準的《報告表》,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有組織廢氣:項目原料筒倉密閉并設置引風管,收集的廢氣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20米高排氣筒排放;整形機密閉并設置引風管,收集的廢氣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篩分機密閉并設置引風管,收集的廢氣引入1套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項目共設置3座成品筒倉及3個成品散裝口,每座成品筒倉密閉并設置引風管,成品散裝口設置引風管,以上收集的廢氣共用3套覆膜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20米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2無組織廢氣:車間密閉,皮帶輸送帶密閉,廠區地面進行硬化并定期灑水。無組織顆粒物廠界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
3、噪聲
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覆膜袋式除塵器收塵灰回用于生產;②車輛清洗沉淀渣清理后用于礦山修復;③生活垃圾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出廠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t/a 氨氮:0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