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長吉機械配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河南藍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禹州市長吉機械配件有限公司年產10萬件機械配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產業園,租賃禹州市華夏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空廠房,為新建項目,總投資額5000萬元,占地面積1600平方米,年產10萬件機械配件。生產工藝為:鋼管、圓管-切割-焊接-拋丸-表面處理-水洗-電泳-清洗-烘干-組裝-成品。主要生產設備為:激光切割機、焊機、拋丸機、脫脂槽、硅烷化槽、電泳槽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按照《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要求,主動公開已經批準的《報告表》,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有組織廢氣:①切割機設置側吸集氣罩收集廢氣,焊接工序設置固定工位,工位上方設置半封閉集氣罩收集廢氣,收集后共用1套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②拋丸機廢氣收集后經自帶除塵器處理后和以上廢氣共用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③電泳槽設置側邊集氣罩,并在車間內二次封閉,設置負壓集氣管道;烘道進、出口設置集氣罩,烘道頂端設置負壓集氣管道,收集的廢氣共用1套“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通用行業涉顆粒物排放要求;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1/1951-2020)和《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中工業涂裝A級企業排放限值。
(2)無組織廢氣:生產車間封閉且地面進行硬化,無組織顆粒物廠界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廠界排放濃度滿足《工業涂裝工序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1/1951-2020)企業邊界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依托廠區已有化糞池處理,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脫脂廢水隔油池→和其他廢水進調節池→氣浮→水解酸化→接觸氧化→二沉池”工藝處理,純水制備濃水,以上廢水在總排口混合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禹州市第三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濃度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禹州市第三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要求。
3、噪聲
采取合理布局、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各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激光切割廢邊角料和拋丸廢鋼丸定期外售;②焊渣、收塵灰和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運;③廢超濾膜、廢脫脂劑桶、硅烷劑桶、色漿桶、純水制備廢反滲透膜和廢活性碳定期更換后交由廠家回收;④污泥脫水后在污泥池暫存,定期外運綜合利用;⑤電泳漆桶在危廢間暫存作為危廢管理,項目建成運行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其性質進行判定,如果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可申請按照一般工業固廢進行管理;⑥隔油池浮油、油渣、脫脂廢槽液和槽渣、硅烷化廢槽液和槽渣、電泳廢槽液和槽渣、廢氣處理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在危廢間暫存后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嚴格落實環評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入外環境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3655t/a 氨氮:0.0365t/a
有機廢氣:0.2324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