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禹環行罰2022第001號
當事人名稱:禹州市無梁鎮松雨機械配件加工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11081MA44EHLB4W
法定代表人:孔松雨
地址:禹州市無梁鎮
一、環境違法行為
2022年4月1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未重新辦理環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增加一套熱處理生產工藝。
以上事實有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查)筆錄、責令(限期)改正決定書、現場照片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規定。
我局于2022年4月7日以《禹州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禹環罰先告字〔2022〕第001號),告知你單位陳述申辯的權利。你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我局認為,你單位放棄了這些權利。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于一般違法行為。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規定。
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建設項目管理類。
裁量因素:
1.項目建設情況判定標準:主體工程已建成但尚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裁量等級為2;
2.項目應報批的環評文件類別判定標準:報告表,裁量等級為1;
3.項目建設地點判定標準:符合環境功能規劃,裁量等級為1;
4.違法持續時間判定標準:三個月以內的,裁量等級為1;
5.是否配合執法檢查判定標準:配合調查,裁量等級為1;
結合案情各項指標,經裁量計算及討論研究,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對你單位處以罰款壹萬叁仟貳佰圓整(¥132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繳納罰款后,應將繳款憑據報送我局備案。
收款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禹州市禹王大道支行
戶 名:禹州市非稅收入中心
賬 號:100238848170010001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禹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