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禹州市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并準確評估申請人的師承關系及技藝傳承情況,現就師徒證明的提交要求作出如下補充通知:
一、師徒證明的重要性
師徒證明是驗證申請人師承關系、技藝傳承和學習能力的重要依據。它不僅能夠展示申請人所掌握的技藝深度與廣度,還能反映其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的貢獻與潛力。因此,請各位申請人務必重視并認真準備師徒證明。
二、師徒證明的內容要求
1.基本信息:明確列出師父和徒弟(即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及住址等基本信息。
2.師承關系描述:詳細闡述師父與徒弟之間的師承關系,包括學習時間、地點、學習內容、學習成果等。特別要強調師父在技藝傳授中的重要作用和徒弟在技藝掌握上的顯著進步。
3.技藝傳承證明:提供徒弟在師父指導下完成的技藝作品或參與的相關活動照片、視頻等證明材料,以直觀展示徒弟的技藝水平。
三、師徒證明的提交方式
師徒證明原件及相關照片,彩色打印三份,報送至禹州市文化館,聯系人:張磊 13837496222
四、截止日期
師徒證明的提交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08日。請務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提交,以免影響您的申報進度。
五、注意事項
1.請確保師徒證明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如有虛假信息,將取消申請人的申報資格。
2.無法提供師徒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3.請申請人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我們及時與您溝通相關事宜。
附件:師徒證明(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