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公共利益信息:廣播電視媒體應當定期提供公共利益信息,包括政府決策、公共服務、社會組織活動等內容,以滿足公眾的需求。
2. 保護社會秩序和道德:廣播電視媒體在節目制作和播放過程中應當遵守社會道德規范,不得傳播違法、暴力、淫穢、惡俗等有害信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道德。
3. 弘揚優秀文化傳統:廣播電視媒體應當積極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傳播正能量。
4. 提供廣泛的信息來源:廣播電視媒體應當提供多元化的信息來源,以滿足公眾對不同觀點和意見的需求,保障公眾言論自由。
5. 保障特殊群體信息權益:廣播電視媒體應當關注特殊群體的信息需求,為殘疾人、兒童、老年人等提供適合他們閱讀和收聽的內容。
6. 提供應急信息服務:廣播電視媒體應當具備應急信息發布能力,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重大突發事件等應急信息,保障公眾的安全和權益。
7. 保障公平競爭和媒體規范:廣播電視媒體應當保障公平競爭,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媒體行業規范,保障廣播電視市場的公平和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