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財政局,濟源示范區財政金融局、航空港區財政審計局, 各縣 (市)財政局:
根據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 方資金預算 (第一批)的通知》 (財建 〔2023〕331號)和 《河南 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再次申請補充提前下達2024年車輛購置稅收入 補助地方資金預算 (第一批)的函》(豫交財審函 〔2024〕13號), 經研究,現將2024年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車輛購置稅補助資金 (第一批)下達給你們 (項目代碼:10000013Z135060000035),收入 — 1 — 列 “1100253交通運輸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 ,支出功能 分類列 “2140104公路建設” (詳見附件1)。政府經濟分類按具 體使用方向列入相關科目。此次資金下達后,有關要求如下:
一、請你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加強資金管理, 盡快將資金撥付到位;同時,根據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 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和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要求,對照項目績效 目標 (詳見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 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請嚴格按照 《普通省道和農村公路 “以獎代補”考核數 據支撐系統建設指南 (2022年修訂)》 (交辦規劃函 〔2022〕 1742號)有關要求,盡快將細化分解到具體項目的基礎信息和 資金與 “以獎代補”數據支撐系統進行數據掛接,對建設、養護 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更新包括項目資金投入后形成的實 物工作量、政府采購等信息在內的數據情況,會同同級交通運輸 主管部門落實 “交叉審核”責任。
2. 2024年農村公路建設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 (第一批)支出預算績效目標匯總表
河 南 省 財 政 廳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