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
設定依據(jù):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公路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公路工作。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2號)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內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修改。
3、《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號)第十七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組織有關專家或者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或者設計資質的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否采納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批復意見。
4、《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號)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職責權限審批或核準公路建設項目,不得越權審批、核準項目或擅自簡化建設程序。
申報材料:1、報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2、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文件3、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或項目核準的批復)。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收件—受理—審核—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20日,即辦時限1日。
二、業(yè)務辦理事項名稱: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
設定依據(jù):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19年4月第二次修訂)第十一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2號)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3、《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15年第11號)第十八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按照項目管理隸屬關系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批。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批的,不得使用。
申報材料:1、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的請示2、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3、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收件—受理—審核—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20日,即辦時限1日。
三、業(yè)務辦理事項名稱: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
設定依據(jù):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2號)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第二十八條: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內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修改。
2、《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2號)第十三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國家重點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經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港口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其余港口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3、《航道建設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4號)第十條:交通運輸部負責中央財政事權航道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職責,負責其他航道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
申報材料:1、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2、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或項目核準的批復、或備案證明)3、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文件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收件—受理—審核—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日,即辦時限1日。
四、業(yè)務辦理事項名稱: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
設定依據(jù):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19年4月第二次修訂)第十一條: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2號)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3、《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2號)第十六條: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港口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
4、《航道建設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4號)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職責對航道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
申報材料:1、報送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的請示2、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3、水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收件—受理—審核—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20日,即辦時限1日。
五、業(yè)務辦理事項名稱: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設定依據(jù):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號,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和公路修復項目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第六條: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負責。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按項目管理權限負責。交通部負責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相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工作。
申報材料:1、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2、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收件—受理—審核—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20日,承諾時限5日
六、水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設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2003年6月28日主席令第5號,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條:港口設施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17號,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條:航道建設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組織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申報材料:1、航道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水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文件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流程:收件—受理—審核—決定—送達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20日,即辦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