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已陸續到達強制報廢期。按照《禹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改革更新工作設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進行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更新車型推介工作,歡迎新能源汽車銷售商踴躍報名參加,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4月25日——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申報地點
禹州市交通運輸局公共交通和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出租股110辦公室(河南省禹州市禹王大道121號)
聯系人:郭先生
電話:0374-8880508 18837451816
三、申報車型類型及條件
申報車型必須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具體標準要求參照《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更新車型技術標準及售后政策指南》(附件1)。
1、5座新能源汽車;
2、電池質量及容量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工況法純電續駛里程≥400km,軸距≥2650mm;
3、電機、電控、電池(非單指電芯)免費提供8年或80萬公里質保;在質保期內,電池容量衰減率達到20%時提供免費維修,確保電池容量達到80%及以上;電池容量衰減率達到60%時提供免費更換;
4、車輛須預留車載營運設施設備對接端口;
5、車輛技術條件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規定及國家、省相關安全、質量、技術標準要求。
四、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資質要求
1、經銷商須具備在許昌市區域內銷售新能源汽車的經營資質;
2、生產企業指定參與本次更新項目的唯一經銷商;
3、具備新能源汽車售后和在許昌市區域內的維修能力;
4、生產企業須配合做好車載營運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
5、同一經銷商或同一品牌申報一種車型;
五、申報需提供資料
1、汽車生產企業及經銷商共同出具的書面申請書(加蓋公章)、《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更新車型推介報名表》(附件2);
2、銷售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資信證明、授權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汽車生產企業出具的新能源汽車銷售及售后服務授權書,以及參與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汽車生產企業及經銷商共同出具的售后承諾及售后政策,并加蓋公章;
4、申報車型的合格證、工信部備案及公示材料、技術參數、配置表、銷售價格承諾、車輛交付時間承諾,電池品牌及技術參數,復印件要求加蓋公章;
5、申報車型白底及白色背景高清圖片(正面、側面、后面各兩張,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6. 經銷商需對參加本次巡游出租汽車車型推介工作進行承諾,并出具《承諾書》;
7.以上所有資料提供一式三份(資料不予退還)。
六、其它要求
1.生產企業及經銷商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凡是未按要求提供資料的,不予參加推介會,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參加推介會資格;
2.為保障正常的推介會秩序,參加推介會的經銷商應服從會議安排;
3. 公開報名截止日期后,不予接收經銷商資料。
七、車型推介
按照經銷商資料審核情況,報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改革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后組織實施。
附件:
1.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力調配車型技術標準及售后政策指南
2.禹州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力調配車型推介報名表
3.承諾書
禹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