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名稱:
劃定礦區范圍
二、實施主體: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事項設置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十五條 設立礦山企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由審批機關對其礦區范圍、礦山設計或者開采方案、生產技術條件、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等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方予批準。 2、《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1號發布,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第四條 采礦權申請人在提出采礦權申請前,應當依據經批準的地質勘查儲量報告,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劃定礦區范圍。
四、申請材料:
1、劃定礦區申請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六、承諾時限:
5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八、咨詢電話:
0374-2076897
九、投訴電話:
0374—2076789
十、結果領取方式: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現場領取
十一、辦理地址:
禹州市政務服務大廳三樓不動產專區21號窗口;
十二、乘車路線:
市里乘坐6路、18路、23路、29路到人民政府站下車即到。
十三、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