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名稱: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批
二、實施主體: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事項設置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條:"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標準,對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56號)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三、《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9號) 第四條:"在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批準機關的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受理預審申請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使用標準和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對建設項目的有關事項進行預審,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四、申請材料:
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審批申請表原件1份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原件1份
3、項目建設依據原件1份
4、標注項目用地范圍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土地利用現狀圖及其他相關圖件原件1份
5、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單位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
五、辦件類型:
承諾件
六、承諾時限:
5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八、咨詢電話:
0374-2076897
九、投訴電話:
0374—2076789
十、結果領取方式
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現場領取
十一、辦理地址:
禹州市政務服務大廳三樓不動產專區21號窗口;
十二、乘車路線:
市里乘坐6路、18路、23路、29路到人民政府站下車即到。
十三、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