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6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63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禹州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鈞臺自然資源所對禹國用(2001)12-0125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連春德;坐落于鈞官窯路西側,因丟失,現予以公告作廢。
特此公告
禹州市鈞臺自然資源所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