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6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63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夏都街道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對禹國用(2007)第12-001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夏都辦事處御史坊15組辦公樓,坐落于夏都路東側(現夏都辦夏都路271號御隆小區),因使用權人和使用權性質發生變化,現予以公告作廢。
特此公告
夏都街道自然資源和規劃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