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6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63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夏都街道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所對禹國用(2004)第12-0833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趙應時,坐落于體育路南段西側(現坐落地址夏都辦潁河大街438號)、禹國用(2004)第12-0832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王杏,體育路南段西側(現坐落地址夏都辦潁河大街438號)、禹國用(2004)第12-0827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趙海寬,坐落于體育路南段西側(現坐落地址夏都辦潁河大街438號),因使用權人和使用權性質發(fā)生變化,現予以公告作廢。
特此公告
夏都街道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