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56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63號令《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夏都街道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對禹集用(2008)第12-0352號《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趙國才,坐落于夏都辦苗場巷(現坐落地址夏都辦潁河大街260號)、禹集用(2008)第12-0353號《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權利人:趙坤建,坐落于苗場胡同49號(現坐落地址夏都辦潁河大街260號)因使用權人和使用權性質發生變化,現予以公告作廢。
特此公告
夏都街道自然資源和規劃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