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展社會宣傳教育,宣傳國家方針政策,普及法制教育,傳播文化知識和科學技術。
二、組織開展圖書閱覽,文藝演出、科普培訓、廣播影視、體育健身、娛樂休閑等公益性活動,為群眾提供文化服務。
三、舉辦文化協管員、文化從業人員、文藝骨干業務培訓班、科普講座、農技知識講座等。
四、搜集、整理、傳承和利用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促進地方特色文化發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
五、指導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社會團體開展文化活動,培養群眾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
六、配合上級文化、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和文物保護工作。
七、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一、開展社會宣傳教育,宣傳國家方針政策,普及法制教育,傳播文化知識和科學技術。
二、組織開展圖書閱覽,文藝演出、科普培訓、廣播影視、體育健身、娛樂休閑等公益性活動,為群眾提供文化服務。
三、舉辦文化協管員、文化從業人員、文藝骨干業務培訓班、科普講座、農技知識講座等。
四、搜集、整理、傳承和利用當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促進地方特色文化發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
五、指導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社會團體開展文化活動,培養群眾文化骨干和文化志愿者。
六、配合上級文化、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和文物保護工作。
七、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