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
戶籍派出所或其他戶政窗口
辦理條件
公民申請遷出戶口,持有戶口《準予遷入證明》,并符合遷出條件的,應當給予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辦理流程
戶政窗口受理,核準后,當場辦理。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2、準予遷入證明。
辦理時限
當場辦理
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公開主體
公安機關
公開時限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公開渠道和載體
政府網站、入戶/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