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
戶籍派出所或其他戶政窗口
辦理條件
省內居民在省內進行戶口遷移并符合擬落戶地政策。
辦理流程
擬遷入地戶政窗口受理,核準后報縣級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審批,經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確認,遷入地戶政窗口“一站式”辦結。
所需材料
各地根據當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自行界定。
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公開主體
公安機關
公開時限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公開渠道和載體
政府網站、入戶/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