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
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戶政窗口)
辦理條件
戶籍屬于河南省內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政窗口)申領,可跨戶籍所在地異地辦理。
所需材料
《申領臨時證登記表》。
辦理時限
3日內
收費依據及標準
10元/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的規定。
公開主體
公安機關
公開時限
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公開渠道和載體
政府網站、入戶/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