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全省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豫政〔2016〕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6〕104號)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二五”期間全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十二五”以來,全省發生洪災、干旱、風雹、病蟲、雨雪冷凍等多種自然災害,特點是:災害種類多、涉及范圍廣、連季連年有災,部分地方多災并發、重復受災、災害疊加,災情重、損失大。“十二五”期間,全省受災人口9062.14萬人,因災死亡79人,失蹤2人,緊急轉移安置人口13.99萬人,倒塌房屋6.9845萬間,嚴重和一般損壞房屋12.7204萬間,直接經濟損失353.89億元。全省共緊急救助受災群眾353.28萬人;冬春期間救助生活困難群眾1696.42萬人次;幫助群眾恢復重建住房4.0887萬間、1.7164萬戶。
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把自然災害生活救助預算資金納入政府每年總體預算編制計劃,并在執行中根據災害程度和救災工作需求及時調整和追加,救災資金分級負擔工作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確保災區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十二五”期間,中央、省級財政共安排救災資金12.57億元,其中中央資金11.66億元(含倒房重建1億元)、省財政資金9122萬元(含倒房重建1200萬元)。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基本形成。全省各級自有救災物資儲備庫占地總面積28114平方米,自有庫倉儲總面積23586平方米,其中鄭州、洛陽、開封、周口、許昌、三門峽、信陽市已建成自有庫占地面積達1500—7242平方米、標準較高、設施配套較齊全的物資儲備庫。固始縣自有庫占地面積500平方米,43個縣(市、區)有面積不等的救災物資儲備庫,未建庫的省轄市、縣(市、區)均有救災物資儲備站點。與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初步建立了救災物資調運聯動機制和快速調運網絡通道。
一是防災減災救災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2010年我省成立河南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統籌協調部署全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省轄市、縣(市、區)成立相應的綜合減災救災協調機構。各成員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責任制,不斷完善防災救災應急工作機制。主要災害管理部門按照省減災委的要求,主動溝通協調,及時會商災情,落實部門職責,切實做好各項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二是綜合防災減災制度進一步完善。省人大常委會公布了《河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河南省防震減災條例》,民政、水利、國土資源、地震、人防等部門修訂完善了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地震應急預案、人民防空襲方案、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一步加強了災害應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了《河南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河南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河南省省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辦法》,進一步強化了制度建設。
三是綜合防災減災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發展改革、人防、水利、氣象等部門始終堅持防災減災工程性措施與非工程性措施并重,堅持城鄉防災減災統籌,實施了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項目。18個省轄市、82個縣(市)編制完成人防工程總體規劃,其中15個省轄市編制完成控制性詳細規劃。氣象部門建立了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加強了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氣象保障工程建設。民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家減災委員會關于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減災工作的指導意見》(國減發〔2011〕3號),積極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十二五”期間,共創建22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省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于獎勵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
四是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制定實施了《河南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建立了河南省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制定了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目標任務推進表。省減災委建立了以河南大宇國際飛行俱樂部志愿者為主體的應急救援隊,積極開展搶險救災和專業救援(災)人才資料收集、統計、建檔工作。2014年成立了省減災委專家委員會,為全省減災工作提供政策咨詢、理論指導、技術支持。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省、市、縣、鄉、村5級災害信息員隊伍。省民政廳每年從福彩公益金中開列災害信息員專項培訓經費100萬元,用于全省災害信息員業務培訓。
五是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演練工作常態化。各相關部門舉辦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活動,民政部門在每年的防災減災日舉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演練活動,地震部門積極開展防震減災示范學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創建工作;人防部門積極開展防空防災演練、疏散掩蔽演練、自救互救技能展演等活動。通過開展一系列的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奠定了堅實的減災救災群眾基礎,增強了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形成了社會各界關心防災減災、參與防災減災的良好局面。
(二)“十三五”時期全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的形勢。“十三五”期間,全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在全球氣候變化影響下,全省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率增大,洪澇、干旱、高溫熱浪、低溫雨雪冰凍等災害呈高發態勢,局部強降雨引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和城市內澇風險增大,地震風險有所增加。自然災害時空分布可能出現新變化,更具突發性、異常性和難以預見性。二是在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中,很多地方城市高風險、農村不設防的狀況尚未改變,基層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防災減災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綜合性和過程性立法滯后,體制建設有待加強,綜合協調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災害監測預警、工程防御、信息化建設、物資儲備、應急裝備等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存在短板,災害統籌應對處置能力有待提高。四是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更加強烈,但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明顯不足,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需進一步完善,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缺乏動員機制和支持政策,市場作用發揮不夠,災害保險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規劃目的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決策部署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遵循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防災減災救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適應、與城鄉區域建設相結合、與我省重大戰略相銜接,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統一,推動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從注重災后救助到注重災前防御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著力構建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全面提高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協調發展。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作為防災減災救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社會規律,通過減輕災害風險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預防為主,綜合減災。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評估、工程防御、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統籌推進各領域、全過程災害管理工作。
3.依法應對,依靠科技。堅持法治思維,嚴格在法律框架內開展工作,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科技支撐能力和水平。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導地位,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的重要作用,強化政府與社會協同配合,形成防災減災救災合力。
5.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堅持省減災委統籌指導、各地就近指揮、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抗災救災應急機制,強化各地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體責任。
(三)規劃目標。
1.防災減災救災機制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完善。
2.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級以上政府制定本級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3.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重要基礎設施損壞和基本公共服務中斷,特別是通過提高抗災能力降低衛生和教育設施的受災損害程度。
4.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內,年均百萬人口因災死亡率控制在1.3以內。
5.建立中央、省、市、縣四級救災物資儲備網絡。
6.建立多災種預警和信息發布平臺,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的準確性、時效性和社會公眾覆蓋率顯著提高。
7.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增強,防災減災知識的社會公眾普及率顯著提高,在校學生全面普及。
8.創建2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500個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每個城鄉基層社區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創建1—3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防災減災救災法律制度。配合國家減災委員會推進以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法為基礎、專項防災減災救災法律法規為骨干、相關預案為配套的防災減災救災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明確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
(二)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相互協同、屬地為主原則,加強省減災委及其辦公室統籌研究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主要災種防災減災救災指揮機構防范部署與應急指揮作用,強化各地政府主體責任。加強涉災部門之間、部門與各地之間的協調配合和應急聯動,完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群防群測機制,健全災害監測預警、災害風險、災害損失、救援救助、資源環境、人口、房屋、基礎設施、社會經濟等綜合防災減災救災信息資源的獲取和共享機制。建立和完善軍地協同聯動、救援力量調配、物資儲運調配等應急聯動機制。建立災后救助、災害損失評估、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實施等長效機制。完善防災基礎設施建設、生活保障安排、物資裝備儲備等方面的財政投入機制,健全恢復重建資金籌措和應急征用補償等機制。
(三)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與風險管理能力建設。加快氣象、水文、地震、地質、農業、林業等災害監測地面網站基礎設施建設和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早期預警、風險信息共享及發布能力,提高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的準確性、時效性和社會公眾覆蓋率。開展以縣為單位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與減災能力普查,建立災害風險數據庫,形成支撐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全要素數據資源體系。配合國家減災委員會推進國家、省、市、縣、鄉、村六級綜合災情和救災信息報送與服務網絡平臺建設,提高政府災情信息報送與服務的全面性、及時性、準確性和規范性,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重大災害應對中的作用。應用大數據理念,建立采集、共享、服務、查詢、應用于一體,面向社會組織和公眾的綜合災情和救災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完善重特大自然災害損失評估制度和技術方法體系,探索建立重特大自然災害社會影響評估制度和技術方法體系。建立健全各級政府與基層社區綜合減災能力的社會化評估機制。
(四)加強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與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加強災害評估、專業救援、應急測繪保障服務、應急救助能力建設,推動建立以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為突擊力量,以公安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為力量,以各地和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為補充力量的災害應急處置人才隊伍體系。加強各級應急裝備的儲備、使用和管理。各地要結合本轄區自然災害特點,建設綜合演練基地,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各行業、系統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和聯合演練,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及運行機制,完善救災儲備模式,科學規劃、穩步推進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建設。提升物資儲備調運信息化管理水平。適時調整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各級政府要制定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自然災害救助資金補助標準。統籌做好恢復重建需求評估、重建規劃、技術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堅持科學重建、民生優先,將城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擺在突出和優先位置。大力推廣綠色建筑標準和節能節材環保技術,加大恢復重建住房質量監督和監管力度。加快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有效提升災后恢復重建能力和水平。
(五)加強工程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防汛抗旱、防震減災、防風防潮、生態環境治理等骨干工程建設,提高自然災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快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設,繼續實施滯洪區設施建設、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加強農業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加強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繼續實施公共設施安全加固工程,重點提升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重大建設工程和生命線工程的抗災能力和設防水平,提高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安全水平。實施交通設施災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礎設施抗災能力。結合扶貧開發、危房改造、農房抗震改造、災后恢復重建等,推進實施自然災害高風險區農村困難群眾危房與土坯房改造工程,提升農村住房設防水平和承災能力。推進實施自然災害隱患點治理和居民搬遷避讓工程。
(六)加強科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加強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發,著力揭示氣象、地震、地質和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及災害鏈的孕育、發生、演變、時空分布等規律和致災機理。推動“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遙感、導航定位、移動通信等新技術、新方法應用,加強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識別與損失評估以及社會影響評估等關鍵技術研發。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推進軍民融合,促進防災減災救災產業集聚發展。
(七)加強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開展災害風險識別與評估,編制社區災害風險圖,新建或改擴建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加強社區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加強社區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推進基層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綜合減災示范街道(鄉鎮)和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加強對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貧困縣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推動制定家庭防災減災救災與應急物資儲備指南或標準,鼓勵和支持以家庭為單元儲備災害應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鄰里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各級政府的防災減災救災責任,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災害風險管理水平,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統籌開展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主題活動日(周)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在校學生和基層群眾減災知識和技能教育,將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術普及內容納入學前教育、在校教育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以及文明城市創建等活動。
(八)加強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完善社會力量高效有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政策,健全相應的動員機制和協調機制,建立救災需求評估、信息發布資源對接機制和工作平臺。加強對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的引導和支持,監督指導社會力量依法依規參與救災工作,發揮優秀公益慈善組織的骨干作用。加強救災捐贈管理,建立完善救災捐贈信息導向機制,完善救災捐贈款物使用信息公開、使用效果評估和社會監督機制。發揮金融、保險等市場機制作用,完善災害保險制度,進一步拓展農房保險、農業保險覆蓋范圍,研究建立巨災保險和再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災害風險分擔中的作用。加快研究政府購買災害管理服務事項,建立健全相關政策制度,積極引入市場力量參與災害管理,培育和增強市場主體參與災害治理能力,提升災害治理水平。
四、重大項目建設
(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工程。加強省、市、縣級自然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綜合利用固話網、移動網、專網建立多網融合應急通信指揮系統,實現災情、決策、指揮等各類信息及時傳遞。以人防現有指揮平臺作為應急救災指揮備用平臺并加強建設,開發應用人防警報的應急災情報警功能。構建集災情信息處理與發布、應急聯動、視頻會商、遠程指揮和語音調度等多種業務模式于一體的指揮調度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即時信息高效處理、互聯互通,提高救災應急管理水平。
(二)精準化氣象減災救災建設工程。在暴雨洪澇和地質災害頻發的行政村建設自動氣象災害監測站,對可能誘發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災害的暴雨進行自動監測和預警。建立主要氣象災害風險區劃評估數據庫,建成應對氣候變化決策支撐系統。
(三)防洪抗旱減災工程。加強江河治理骨干工程建設。建成出山店水庫、前坪水庫,加快張灣水庫前期工作并爭取開工建設,加快開展下湯水庫及袁灣、晏河、白雀園等大型水庫前期研究。實施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對北汝河、洪汝河、惠濟河、伊洛河、史灌河、賈魯河、潁河、丹江、渦河、衛河、唐白河等11條重要支流進行治理。加快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蓄滯洪區建設。開展淮河、沙潁河等骨干河道標準化堤防建設前期規劃研究。實施黃河下游治理項目、黃河下游二級懸河治理工程、黃河潼關至三門峽大壩河段治理工程、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沁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黃河下游灘區安全建設工程等項目。進一步加強防洪薄弱環節建設。繼續實施中小河流治理;建設山洪災害防治工程,完善預警預報系統;完成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及重點澇區治理工程;加快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實施病險水庫、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啟動宿鴨湖水庫清淤工程建設;按計劃開展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切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積極推進全省水利工程劃界登記工作,明確防洪保護區范圍,落實管護主體、管護責任,達到管理者責權利相統一。完善全省防洪工程體系,開展洪水風險圖成果推廣應用工作。進一步健全7支省級防汛機動搶險隊、141支縣級抗旱服務隊管理、運行、投入機制,實現良性發展。
(四)地震構造探查工程。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城鄉地震構造探查,尤其是對重點地區、重點城市及其附近的主要斷裂開展危險性評價。建成包括全省1∶20萬地震構造圖、重點城市1∶5萬和區域重點斷層1∶10萬主要活動斷層分布圖等為主要內容的地震構造數據庫管理系統,提供數據信息查詢服務。對我省已發現的規模大、活動時代較新、地震危險性較大的重要斷裂開展活斷層探測及地震危險性評價。完成省轄市及省直管縣(市)活斷層探測及地震危險性評價。對全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縣級城市的主要斷層開展活斷層探測及地震危險性評價。
(五)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未來5年全省建設縣級森林防火專業隊45支、跨區域性防火專業隊16支;對省級森林航空消防站進行升級改造,建設移動航站1個、臨時停機坪19個;新建生物防火隔離帶1000公里;完善森林防火預警監測和信息指揮系統;新建和升級國有林場防火應急道路400公里。完善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治減災體系,在重點林業縣(市)建立一批自動化監測站點,加強對美國白蛾、松材線蟲及食葉害蟲的災害預警;推廣政府購買服務,選擇一批重點縣示范推廣林業有害生物社會化防治模式,大力扶持和發展多形式、多層次、跨行業的社會化防治組織,不斷提升防治能力,減輕災害損失;適應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控的實際需要,加強藥劑藥械儲備庫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防治所需藥劑藥械等物資儲備,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林業病害應對能力。
(六)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完善隱患數據庫,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動態化管理。完善山地丘陵區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和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的群專結合監測網絡,形成較完備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創新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機制,拓寬資金投入渠道,深入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居民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力爭到2020年基本消除或減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威脅。
(七)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工程。采取新建、改擴建和代儲等方式,因地制宜、統籌推進,形成分級管理、反應迅速、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種類齊全、功能完備、保障有力的中央、省、市、縣四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成省救災物資儲備庫遷建工程。以省救災儲備庫為中心,在商丘、洛陽、安陽、南陽市各設1個分庫,每個分庫2500平方米。各地都要建設符合標準的救災物資儲備庫。科學確定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品種及規模,形成以中央儲備為核心、省級儲備為支撐、縣級儲備為依托、鄉鎮和社區儲備為補充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物資儲備機制,通過協議儲備、依托企業代儲、生產能力代儲和家庭儲備等多種方式,構建多元、完整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救災物資緊急調撥跨部門、跨區域軍地間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推進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建設,提升救災物資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救災物資調運更加高效快捷有序。確保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第一批救災物資運抵災區,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八)綜合減災示范社區與應急避難場所示范工程。建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標準體系,制定社區基礎設施設防、社區災害風險識別與評估、社區災害風險圖編制、社區應急疏散和逃生指示標示、社區應急預案編制、社區應急演練、社區應急物資和裝備配置、社區應急避災點管理、社區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社區防災減災救災服務等標準規范,提高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評價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開展社區災害風險識別和隱患排查,編制社區災害風險圖。修訂完善社區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社區應急救援和志愿者隊伍。提升社區基礎設施設防水平,合理配置社區應急物資裝備。提升社區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與服務水平,建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跟蹤評價與退出機制。創建2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500個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在每個省轄市至少新建或改擴建1個能夠為城市居民提供較長時間避難和集中性救援、承擔應急指揮和避難救援中心任務的城市綜合性示范應急避難場所。選擇28個典型的農村自然災害頻發區,依托現有設施新建或改擴建鄉村綜合性示范應急避難場所,滿足災害應急救援和較長時間避難需求。
(九)防災減災宣傳教育與科普工程。制定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指導意見,推動縣(市、區)試點新建或改擴建一批融宣傳教育、展覽體驗、演練實訓等功能為一體的教育基地。開發動漫、游戲、影視等防災減災救災文化產品。將防災減災救災培訓納入各級黨校或行政學院培訓體系,提高領導干部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本規劃的實施由省減災委統籌協調,通過優化整合各類防災減災救災資源,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和實施保障機制。省減災委成員單位要抓好規劃目標、主要任務落實和重大項目實施。各地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因災制宜、強化實施,確保規劃目標實現、主要任務落實、重大項目實施。
(二)加強規劃銜接,促進縱橫協調。省減災委各成員單位編制指導行業發展的專項規劃和事業發展規劃時,要加強與本規劃有關內容的銜接與協調,有關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要與本規劃相銜接。各地在編制本地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時,要加強與本規劃的銜接,貫徹落實本規劃的總體部署和總體要求。
(三)加強資金保障,暢通投入渠道。建立健全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多級分擔機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和使用。規范救災補助項目、補助標準。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大對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加強人才培養,提升隊伍素質。深入貫徹落實《河南省防災減災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2010—2020年)》,加強人才培養,擴充人才隊伍數量,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人才隊伍素質,形成以防災減災救災管理和專業人才隊伍為骨干力量,以各類災害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為突擊力量,以基層社區災害管理者和災害信息員為基礎力量,以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做到隊伍健全、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制度完善、效能顯著。
(五)加強跟蹤評估,強化監督管理。省減災委負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省減災委成員單位要加強對相關領域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各地要加強對規劃相關內容落實情況的評估。省減災委辦公室負責規劃實施評估工作,并向省政府、省減災委提交實施情況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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