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文件依據:
1.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人社就業〔2014〕14 號)
2. 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 號)
二、政策對象: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三、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四、申請條件: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
五、申請材料:
1. 安置人員花名冊;
2. 安置人員《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3.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
4. 單位應發放工資明細賬(單);
5. 安置單位銀行基本賬戶或安置人員本人銀行賬戶。
六、辦理流程:
1. 申請。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的,符合條件且資料齊全的,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受理。
2. 受理初審。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 審核公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4. 資金撥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請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基本賬戶或安置人員本人銀行賬戶。
七、辦理時限:一般按月申請辦結
八、辦理地點: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及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九、辦理結果告知方式:窗口或網上
十、咨詢電話:12333 或受理機構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