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民政局、財政局,航空港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審計局:
為進一步做好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經省政府同意,從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農村低保標準在當地現行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達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財政補助水平提高10元,達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相應提高,按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執行。
各地要結合財力狀況,于2023年3月底前,科學制定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備案。
低保資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按月發放,每月10日前發放到位。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資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賬戶。對于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補助資金統一支付到供養服務機構。
各地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將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將把低保提標等有關工作納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并對各地標準制定、預算執行、資金發放等情況進行定期通報。
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財政廳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