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低保生活保障救助
1、扶持對象及條件:具有禹州市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于禹州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
2、政策內容:按程序申請農村低保生活保障,根據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每人每月分別補助160元、210元、260元三個標準,低保家庭每戶補助10度電費計5.6元。
3、辦理程序:個人向村( 及 )所在鎮民政所申請,村民主評議,鎮調查,村張榜公示,鎮審批并報市民政局備案。長期公示。
4、不能享受低保的情況:
對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申請人,可采用核實其家庭日常非生活必需品或消費支出的方式,審核其低保申請。如日常消費支出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不予批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家庭成員佩戴高檔金銀、玉器首飾,經常出入娛樂場所(高檔飯店、麻將室、棋牌室、卡拉OK廳)酗酒、賭賻,群眾意見較大的。
(二)家庭成員人均持有的銀行存款、債券市值總額超過當地低保標準3倍以上的。
(三)有家庭成員或贍養人、撫養人在行政事業單位或大型企業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
(四)家中擁有汽車(運輸車輛或乘坐車輛)、大型農機具、名貴寵物、高檔家具、鋼琴、40吋以上大屏幕電視等維持基本生活以外的資產或非生活必需品。
(五)包租種植他人耕地的。
(六)擁有注冊的企業(公司)或在企業擁有股份的。
(七)有固定場所、固定攤位,開辦飯店、商店、衛生所、手工手藝、機動車修理部的個體經營業主。
(八)申請日前兩年內購買商品房的,家有兩套住房的,新建樓房(農村宅基地平房除外)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擁有商業門面房、店鋪的,有房屋出租的。
(九)家庭成員自費出國留學、勞務人員;在義務教育期間自費擇校就讀。
(十)低保對象經濟狀況超出低保標準或低保對象死亡后家庭成員未及時申報,被群眾舉報或檢查發現的,在取消其本人低保待遇的同時,取消其家庭成員的低保待遇(家庭成員生活仍然困難的,可在追繳其多領的低保金半年后重新申請)。
二、特困人員供養救助
1、扶持對象及條件:無勞動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殘疾人(一、二級智力精神殘疾、一級肢體殘疾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內容 :2022年分散、集中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7020元,分散供養人員家庭每月補助10度電費,計5.6元。
3、辦理程序:到鎮民政所申請,鎮民政所入戶調查核實,所在村公示,鎮政府審批,并報民政局備案。
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1、扶持對象及條件: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禹州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2、內容: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為60元/人/月(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的120元/人/月)。
辦理程序:向戶籍所在地政府申請,鎮人民政府初審,市殘聯復核,市民政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