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不再具備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或拒絕接受治療的,經辦機構停止、終止發放有關工傷保險待遇。辦理方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材料:1.《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停(續)發業務辦理表》;
2.對服刑完畢要提交服刑完畢證明;
3.提供生存證明等有關材料;
4.解除收養關系的證明;
5.一至四級工傷職工退休后養老待遇與傷殘津貼補差的,還需提供工傷職工辦理退休后初次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單(數據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6.傷殘等級變更,調整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需提供再次鑒定的結論(數據共享后可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