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入市(縣)內:就學落戶、就業落戶、居住落戶、人才落戶等其它落戶情況(各地根據當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自行界定。)
遷出市(縣)外:遷往省外--1、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2、準予遷入證明。
省內居民“一站式”遷出--各地根據當地戶口遷移政策規定自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