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民族成份:1、省轄市(省直管縣)人民政府民族事務主管部門的《河南省公民變更民族成分審批意見書》; 2、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書面申請; 4、《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