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恢復戶口
受理部門
戶籍派出所或其他戶政窗口
辦理條件
擬落戶我省的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
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免費
工作時間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下午2:30—5:30(冬季)
辦理流程
戶政窗口受理,核準后報縣級公安機關(guān)治安(戶政)部門審批,戶政窗口辦結(jié)。
所需材料
1、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回原籍入戶的提供市、縣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證明;
2、轉(zhuǎn)業(yè)、復員、退伍軍人異地入戶的提供省、省轄市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入戶介紹信》;
3、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tǒng)能夠查詢到申請人戶口已注銷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申請人需提交本人沒有重復戶口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