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地區以外交通、食宿費申領
經辦機構批準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根據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的交通、食宿費標準,核定交通、食宿費用。
辦理方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材料:1.工傷認定書或老工傷確認表;
2.工傷職工身份證或社保卡復印件(正反面);
3.社會保險工傷待遇申報表(受理);
4.醫療費用發票原件;
5.診斷證明原件;
6.出院證原件(住院需提供);
7.住院病歷(住院需提供);
8.就診管理材料(轉診轉院);
9.交通食宿費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