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2013〕42號);
2.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接收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專中職畢業生的就業見習單位。就業補助資金按照實際完成見習人數和見習時間向見習單位支付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對留用見習期滿人員比例達到50%以上的,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并隨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實際完成見習時間不足3個月的,不予支付見習補貼。見習時間滿3個月但未完成見習協議期限的,離崗當月不予支付見習補貼。
1.有就業見習意愿并在求職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實名登記的畢業生(包括非本地戶籍); 2.能夠履行見習崗位職責和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身體健康,能夠完成見習崗位工作任務。一般按季申請辦結。窗口或網上受理。
1.就業見習補貼申請表;
2.就業見習協議;
3.就業見習人員花名冊及見習人員《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4.見習人員畢業證復印件或學籍證明;
5.見習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費明細賬(單);
6.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
7.就業見習合格證明;
8.崗位留用人員勞動合同書(或社保繳費記錄);
9.見習單位銀行基本賬戶。
1.申請。見習單位根據當年接收見習人員的實際完成見習情況,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資金。
2.受理初審。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見習單位的見習補貼申請進行受理并初審,將初審意見連同有關申請材料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3.審核公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初審的見習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將擬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見習單位、見習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隱藏出生月日號段)、畢業證編號、見習崗位、見習起止時間等信息進行 5個工作日的公示。
4.資金撥付。經過公示無異議后,將審核材料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就業見習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