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河南省法律援助條例》全文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圍繞規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作出全面部署,從形式和范圍到保障監督形成完整體系,讓更多群體能便捷獲取法律幫助。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將法律援助所需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進法律援助均衡發展。
在服務覆蓋上,不僅將請求國家賠償、勞動報酬、贍養費等常見事項納入援助范圍,還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細化保障。部分特殊情形更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包括英雄烈士近親屬維護人格權益、見義勇為者主張民事權益、再審改判無罪請求國家賠償等。
此外,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部門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為援助工作提供便利;鼓勵群團組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司法行政部門指導下,參與法律援助;支持符合條件的志愿者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推動法律援助志愿服務與法學教育雙融雙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