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范圍
進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勞動者,以及畢業學年高校在校生。
證件使用注意事項
(1)本證實行實名制,限持證者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涂抹、偽造。 (2)本證遺失或損毀的,由勞動者本人向原發證機關報損,并以適當方式公示,經原發證機關核實后予以補發。 (3)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本證由用人單位保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由勞動者本人保管。
申領條件
法定勞動年齡內,能夠提供就業或失業材料
辦理時限
七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地點(方式)
窗口或網上受理(常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證件送達方式
現場領取
咨詢電話
0374-8121119
申領材料
一、下崗失業人員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人才中心證明。
二、大中專學生 (畢業5年內)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畢業證復印件一張。
三、退伍軍人(退伍2年內)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退伍證復印件。
四、殘疾人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殘疾證復印件。
五、刑滿釋放人員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釋放證復印件。
六、失地農民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土地局或林業局證明。
七、城鎮戶口失業人員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企業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八、個體工商戶人員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營業執照復印件。
九、企業集體辦證需攜帶:
1、被招用勞動者二寸照片兩張;
2、被招用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被招用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書;
4、被招用勞動者繳納社保證明;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張;
6、用人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一張;
7、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8、用人單位出具吸納證明。
十、解除勞動合同人員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企業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十一、組織就業需攜帶:
1、二寸照片兩張;
2、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3、勞動合同;
4、委托書。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所屬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領取《就業創業登記證》申請表、就業創業登記表。
(2)按照申請人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并到所屬居委會、社會服務中心蓋章。
(3)辦理就業登記,并在《就業創業證》上記載登記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