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方便人民群眾辦理法律援助業務,推進法律援助實行“就近辦、馬上辦、一次辦”。經濟困難的居民可以就以下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
(一)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二)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因勞動關系請求經濟補償、賠償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四)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五)涉及虐待、遺棄或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
(六)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和盲聾啞等殘疾人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
(七)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法律和相關文件規定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