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個人申請(4類重點對象持戶口本、身份證、相關證明等向村委會提出個人申請)→②集體評議(村兩委研究確定具體對象并張榜公示后上報鄉鎮主管部門)→ ③鄉鎮審核(鄉鎮主管部門入戶調查并審核相關資料)→④市級批準(扶貧、民政、殘聯三部門進行身份比對,住建局委托第三方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符合條件納入新鄭市危改計劃,反饋鄉鎮張榜公示)→ ⑤組織施工(農戶個人或者委托村集體組織實施房屋修繕或翻建工程)→ ⑥組織驗收(抽調住建、扶貧、民政、殘聯、財政等部門人員進行房屋驗收)→ ⑦資金撥付(驗收合格,鄉鎮擬定資金分配方案,補助資金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撥付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