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布破產等原因,致使企業年金方案無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業年金方案無法履行的;企業年金方案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的。
辦理方式:1、申請:用人單位提出企業年金方案終止備案申請。 2、受理:根據申請單位提供的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材料,屬于受理范圍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不屬于受理范圍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齊全的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3、審查: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令第36號)和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貫徹《企業年金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158號)等規定,對申請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并提出初審意見。 4、辦結:根據審查情況,自受理6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出具《企業年金方案終止備案的復函》并送達申請單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原因。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材料:
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終止企業年金計劃方案
企業年金備案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