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據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7〕33 號)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 號)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河南省“政府購崗”崗位基本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7〕79 號)
4.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 號)
二、政策對象
實現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三、補貼標準
補貼給企業(單位)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企業(單位)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公益性崗位的單位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補貼給靈活就業個人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本人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3。
四、申請條件
(一)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
2.離校1年內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校畢業生。
(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1.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2.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3.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4.通過“政府購崗”計劃招聘畢業年度和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
五、申請材料:
(一)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靈活就業的離校 1 年內高校畢業生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
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3.畢業證書復印件或學籍證明;
4.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
5.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
(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1.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和招用畢業年度或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3)符合條件人員《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4)符合條件人員畢業證復印件或學籍證明;
(5)企業與符合條件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
(6)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
(7)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2.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
(1)安置人員《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安置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限證明;
(3)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
(4)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3.通過“政府購崗”計劃招聘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單位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
(1)《就業創業證》(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基層崗位就業協議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3)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出具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
(4)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六、辦理流程:
(一)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1.申請。申請人向常住地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2.受理初審。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工作人員應予以受理,錄入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并對申請人提交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并將初審結果提交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3.審核公示。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及基層平臺初審結果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享受補貼人員名單進行 5 個工作日的公示;
4.資金撥付。補貼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
(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1.申請。用人單位向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2.受理初審。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理錄入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并對申請人提交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審核公示。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享受補貼人員名單進行 5 個工作日的公示;
4.資金撥付。補貼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七、辦理時限:一般按月申請辦結
八、辦理地點
1.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鄉鎮(街道)基層服務平臺受理, 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2.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縣級以上(含縣級、不含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九、辦理結果告知方式:窗口或網上
十、咨詢電話:0374-8256109、829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