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豫財教[2020]34號文件,禹州市繼續實施義務教育免除學費政策,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民辦學校)按不低于生均公用經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從2020年春季學期起,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調整為年生均小學 650元、初中850元。繼續落實按取暖費年生均30元標準和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 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對特殊教育學生按年生均 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等政策。民辦學校學生由學校按照獲得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免除學雜費。
根據禹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67次常務會議精神,市財政對我市兩所公辦高中進行經費補貼,補貼標準為1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