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門:禹州市公安局張得派出所戶籍室
辦理條件:居民身份證丟失的,可申請補領新證。居民身份證損壞的,可申請換領新證。未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陪同申領。
辦理時限:40個工作日內
收費依據及標準:40元/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的規定。
辦理地址:禹州市平安路與三峰路交叉口北60米
聯系電話:0374-8681000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 下午2:00-5:30(冬季)
辦理流程: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戶政窗口)申領,由戶籍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所需材料:
1、居民戶口簙;
2、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提供原居民身份證;
3、未滿十六周歲的居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應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4、跨戶籍所在地市異地辦證的,申請人需要交驗證明身份的證件之一后,經書面承諾,可免提交在當地就業、就學、居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