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職工正常退休(職)申請
二、事項簡述:城鎮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且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滿足退休條件。
三、辦理材料:
1. 單位介紹信原件一份
2. 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一份
四、辦理方式:經辦柜臺現場辦理
五、辦理時限:職工滿足退休條件的可以提前2個月進行退休的申報預約,人社行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在30日內完成檔案會審,經審查通過的在批準退休時間當月社保業務期間內(5-24日)辦理退休手續。經審查檔案需進一步補充資料的,在當事人提交相關資料后再予以確定。
六、結果送達:職工退休申報經人社行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審查通過后,在市政務服務大廳人社局退休窗口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退休窗口工作人員電話通知辦理退休手續。
七、辦事時間: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