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補貼申領
事項簡述: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 (含36個月)以上的企業職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企業職工本人(或委托所屬企業)可以申報職業技能提升補貼。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6個月以上放寬至參保12個月以上,補貼的范圍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擴展至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辦理方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辦理材料:1.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2.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專業技術等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