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辦理地點:禹州市市民之家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所需材料: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申請人居住、就業、就讀等相關方面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