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
事項名稱:
事項簡述:
1.《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2.《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第三十二條:待遇領取人員自死亡次月 起停止發放養老保險待遇。村(居)協辦員應于每月初將上月死亡人員名單通過鄉鎮(街道)事務所上報至縣社保機構 。縣社保機構對死亡人員進行暫停發放處理,待死亡人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對死亡人員進 行養老保險關系注銷。
辦理方式:
窗口辦理
辦理時限:
30工作日
結果送達:
窗口獲取
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涉及收費
辦理時間: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辦理地點:
磨街鄉便民服務中心
咨詢查詢途徑:
0374-8703938
監督投訴渠道:
0374-8703938
辦理材料:
公正文書 原件和復印件
出國(境)定居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
戶籍注銷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
火化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
退休證 原件和復印件
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終止登記表
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