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掛失與解掛
設定依據 1.《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7號)第二章:發行管理;第三章: 制作管理;第四章:應用管理。 2.《關于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83號)二、功能定位:社會保障卡加載金融功能主要通過 在社會保障卡上加載銀行業務應用實現。加載金融功能后的社會保障卡,作為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 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社會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時,可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 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的金融應用為人民幣借記應用,暫不支持貸記功能。芯片中應同時 包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用和金融應用。 3.《關于印發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20號)全文。 4.《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52號)全文。 5. LD/T 32—2015《社會保障卡規范》全文。 6. LD/T 33—2015《社會保障卡讀寫終端規范》全文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