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特困人員申請程序
一、 辦理事項: 特困供養救助
二、辦理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第五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一)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四)省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救助供養標準:585元/每月
四、申請材料: 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殘疾人應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五、辦理流程:鄉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核對等方式,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
六、辦理時間、地點;時間:每周一到周五,地點:磨街鄉人民政府民政所
七、聯系方式:0374--870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