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和樹立本單位良好形象,進一步規范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能,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開門辦公,工作時間不得從事炒股、玩電腦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服務熱情誠懇,不得刁難或以粗暴方式對待服務對象。
三、對職責范圍內應當辦理的工作事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受理、頂著不辦或超過規定時限辦結。
四、上班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曠工,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不得逾期不歸。
五、參加會議時,要服從統一安排,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六、嚴禁工作日早、中餐飲酒,嚴禁公務活動飲酒。
七、對機關工作紀律實行日常督查與抽查督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日常督查由分管領導督促執行;抽查督查由主要領導不定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