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財務制度要求,結合我鄉的具體情況,現制定山貨鄉教育系統財務報賬制度(暫行):
一、實行報賬制度的原則和目的
1 、各中、小學校經費實行“按學生數核定收支、超支不報、結余留用”,可用資金的使用權、審批權、所有權不變。
2 、規范各校財務管理。
3 、堅持“保運作,促發展”的財務支出原則。
4 、確保學校經費有效利用,杜絕新增債務,同時有計劃還款。
5、嚴格執行報賬員制度,嚴禁校長兼任報賬員。
二、經費管理和使用
1、各學校每學期在本期經費到賬之前,根據學籍數預算本期收入,并根據收入造支出預算。制定的預算必須遵守“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
2、 教學點單筆超過3000元以上,完全小學和中心學校單筆超過5000元以上必須有教育總支書記簽字方可報賬;
3 、取得的發票無論是定額還是機打,都需注明用途。其中定額發票1000元以上需附清單,機打發票無論金額大小,只要單位是“批”的都要附有清單。
4、報賬程序:各校報賬員要嚴格審核票據,內容不全的票據不能報銷、發票與經營范圍不一致的不能報銷、發票商戶與POS商戶不一致的不能報銷、對不合規定的支出,不能夠報銷,報賬員審核后簽上名字,再由校長核定、審批。
5、各校生均公用經費的只能用于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維修費、培訓費、差旅費、專用材料費、招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的商品和服務支出。
6、支出方式:生均公用經費款項只能用于轉賬和POS支出,使用公務卡的要及時報賬,禁止出現今年報上年票據(年底和年初除外)。
7、各校在支出時,要與預算保持一致,嚴禁有過大出入。
8、報賬員要及時與校長溝通,讓校長能夠及時了解學校的會計站賬務情況。
9、報賬員要嚴格遵守財務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公開、透明,使學校的財務工作有序開展。